世新大學徵才平台暨人才庫個人資料保密承諾書

因參加世新大學(以下稱「甲方」)徵才平台暨人才庫,於徵才期間需蒐集由甲方所提供或自行蒐集學生個人資料(以下稱「學生個人資料」)。
一、乙方(參加企業)承諾依據國家相關法令、本承諾書所訂相關規定及所約定之保密義務,履行合理使用及保密事項:
  1. 本承諾書所稱之個人資料,係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條所定義之個人資料。
  2. 學生個人資料,乙方僅限於人力資源規劃之徵才特定目的使用,如乙方使用逾越上述特定目的,所衍生法律責任,由乙方自行負責。
  3. 乙方對於徵才期間,因而知悉或保有之學生個人資料,負保密及管理之義務,非經甲方書面同意,或甲方已自行公開,或依法律另有規定者外,乙方不得擅自為上述特定目的外使用或洩漏予無關之第三人知悉。
  4. 乙方儲存之學生個人資料,至多僅得保留二年,保存期限屆滿時應予以刪除,但得資料之當事人同意保留,不在此限。
  5. 乙方若違反國家相關法令、本承諾書所訂相關規定及所約定之保密義務,致學生個人資料遭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或洩漏, 應於發生後二日內通知甲方之該活動承辦人,並儘速查明原因、妥善處理善後事宜,及自行通知個人資料之當事人。
二、若因一方違反國家相關法令、本承諾書所訂相關規定及所約定之保密義務,致學生個人資料遭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或洩漏, 使對方受有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三、本承諾書之合理使用及保密事項,不因活動結束而消滅,乙方仍應繼續履行。
四、因本承諾書所生之一切法律爭議,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此致
世新大學